揭阳市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揭阳市信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揭阳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揭阳市政府机关大院围墙外北侧7号楼307号房;邮政编码:522000;联系电话:0663-8233255;传真:0663-82720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信访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做好相应的更新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市信访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揭府办函〔2020〕29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2024年,市信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作撤销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信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时效性、深度、质量等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信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主动公开的力度、回应关切的时效上下功夫、求突破,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信访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