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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五年间】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 新时代信访法治化迈出新步伐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7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尊重和体现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健全完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  为信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系统完备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是保障信访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依法解决信访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动信访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对信访法治化建设和网上信访进行安排部署,与党的十八大之后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共同形成信访制度顶层设计,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国家信访局制定修订了24件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了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总结固化了网上信访、联合接访、实地督查、积案化解等经验做法,推动信访工作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20年,党中央将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列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计划,明确由国家信访局组织起草。2022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信访工作条例》,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和格局,实现了信访工作领域全覆盖,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为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积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了立、改、废计划清单,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分批分期修订完善。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用两年左右时间形成完备的配套政策措施体系。

     依法按政策化解信访矛盾  切实保障群众权益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全国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信访积案化解作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2020年8月,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两年来,全国各级信访部门紧盯重复信访事项和信访积案,全面排查梳理、层层落实责任,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督促检查。目前,各地信访积案化解率超九成,一大批时间长、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解决,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突出矛盾明显缓解,推动全国信访形势平稳向好。

     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2013年以来,中央大力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涉法涉诉信访印发文件,明确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全国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在此基础上,依法分类处理向行政领域延伸,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诉求,导入相应程序处理。3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台依法分类处理清单,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根据部分国家部委职责调整情况,2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重新梳理并公布依法分类处理清单,让群众知道“谁来办”“怎么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行以来,进一步厘清了信访工作职能边界,推动依法按程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持续推动多元化解。全国各级信访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化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疏导、帮扶救助、和解调解、咨询、听证等办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层。司法部与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充分发挥专业人员释法明理的作用,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天津建立“访调对接”机制,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调解优先、政府支持、司法推动、多方参与”的访调对接格局。浙江建立一站式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创新推出“信访超市”,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重庆市永川区构建起“网格站岗、信访吹哨、调解为先、法治兜底”的群众诉求全链条集成解决体系,有效实现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靠前发现、前端化解。四川省宜宾市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接待来访群众,推行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有效解决了信访调解的成果缺乏法律强制约束力的问题。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带动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普法与治理结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开展信访法治宣传引导。国家信访局把信访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第八个五年规划的核心内容,广泛宣传信访法规制度,弘扬法治信访文化,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深入贯彻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化解矛盾纠纷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普法专题片、编制常见法律法规问题宣讲手册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面向群众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湖南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广东、海南等地坚持科技普法,综合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山西、河南等地开办了以反映信访事项化解过程为题材的电视节目,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提升普法实效。

     组织信访法治教育培训。全国各级信访部门把法治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国家信访局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在岗人员定期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和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采取法治讲座、宪法宣誓等方式,开展日常法治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面向全国信访系统,举办信访业务大讲堂,解读信访法规政策。近5年,开展信访业务大讲堂35次,累计培训信访干部64.2万人次。将法治学习教育融入典型宣传,策划开展“寻找最美信访干部”、“我在基层做信访”、“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局长访谈”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内蒙古、辽宁、江西等地信访部门开展法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行。江苏、重庆、广东等地建立了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教育培训。

     充实信访法治工作队伍。全国各级信访部门加强信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确保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国家信访局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为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提供队伍保障。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纳入信访工作年度考核,推动北京、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等地信访部门普遍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提供力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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