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6日
《广东省信访条例》是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市信访局在市人民来访接待厅门前举办《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咨询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领会《条例》的精神,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在活动现场,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信访法律知识,并就信访注意事项、信访受理范围、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等一一为群众答疑解惑。
据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主要在诉访分离、畅通信访渠道、规范走访接访行为、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和监督、维护信访秩序、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和制度化建设。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将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从普通的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通过启动法律程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综合运用法治的方式来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条例》倡导网络信访,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统一的网上信访平台。凡通过网上信访平台、信访电子信箱、短信、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均将纳入网络平台受理和督办,实现网上信访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广东省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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